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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包河区机关食堂经营权公开招标

  • 2023-06-09

项目名称: 包河区机关食堂经营权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2022ABBFZ00243

招标公司: 合肥市包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来源: 合肥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食堂经营权公众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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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区机关食堂经营权公开招标

原项目编号:2022ABBFZ00243

原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机关食堂经营权公开招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2ABBFZ00243

项目名称: 包河区机关食堂经营权公开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 2022 年 12 月 07 日

二、项目基本情况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七、其他要求 现增加 “ 3、中标人须 为 包河区机关 食堂同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 。 4、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作为合同签订的主要条款。 ”

2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方法 2.3详细审查 2.3.2具体评分细则 现更正为: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 100 分)

经营思路和管理方案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就餐特点,提出整体设想及策划,制定经营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的指导思想和经营理念、入驻及后期餐饮管理方案、供餐方案、饭菜品种、价格、为本项目提供的特色服务情况等方面。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经营思路和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 1 )方案具有计划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可行性、准确性、合理性、新颖性,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优于或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10 分;

( 2 )方案符合客观现实,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合理性,较详细介绍了主要的项目内容,具体细节待完善,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7 分;

( 3 )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 4 分 ;

( 4 )方案内容较差的,得 1 分;

( 5 )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0-10 分

质量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出相应的质量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等)等方面。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卫生管理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 1 )方案具有计划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可行性、准确性、合理性、新颖性,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优于或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10 分;

( 2 )方案符合客观现实,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合理性,较详细介绍了主要的项目内容,具体细节待完善,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7 分;

( 3 )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 4 分;

( 4 )方案内容较差的,得 1 分;

( 5 )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0- 10 分

安全管理

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电、气、消防、食品加工设备等设备设施管理方案,消防、意外及突发事故(如在停水、停电、停气等特殊情况下紧急供餐的能力及措施,饮食安全问题的紧急应急控制措施)的处理方案等方面。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安全管理方案 进行综合评审。

( 1 )方案具有计划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可行性、准确性、合理性、新颖性,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优于或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9 分;

( 2 )方案符合客观现实,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合理性,较详细介绍了主要的项目内容,具体细节待完善,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6 分;

( 3 )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 3 分;

( 4 )方案内容较差的,得 1 分;

( 5 )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0- 9 分

人员管理

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出相应的人员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招录、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培训及绩效考核等方面。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人员管理方案 进行综合评审。

( 1 )方案具有计划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可行性、准确性、合理性、新颖性,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优于或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9 分;

( 2 )方案符合客观现实,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合理性,较详细介绍了主要的项目内容,具体细节待完善,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 得 6 分;

( 3 )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 3 分;

( 4 )方案内容较差的,得 1 分;

( 5 )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0- 9 分

经营承诺

1 、投标人承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未被政府部门处罚的, 得 3 分。

2 、投标人承诺 对小超市所有商品给予 9 折综合折扣率(促销、买赠商品除外)的, 得 2 分; 承诺 对小超市所有商品给予 95 折综合折扣率(促销、买赠商品除外)的, 得 1 分。

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态度(文明经营)承诺、风险责任承诺, 每提供一项承诺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4 分。

注:( 1 )本项满分 9 分;( 2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3 )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采购人将核查上述经营承诺的真实性,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上报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严肃处理。

0-9 分

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 有效期内 的下列证书的:

(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3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每提供一个得 1.5 分,本项满分 6 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0-6 分

责任保险

本项 目 开标之日 前 (以保单时间为准),投标人为所服务食堂同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 险的, 每提供一个食堂得 3 分,本项满分 9 分。

注:( 1 )所服务食堂为已完成业绩和正在履约业绩均予以认可;( 2 )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保险单及业绩合同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0- 9 分

人员配备

1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 项目经理( 1 人,本小项满分 7 分 )

(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得 2 分。

( 2 )具有国内依法 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 颁发的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 得 1 分。

( 3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健康管理师证书或公共营养师证书或营养配餐员(师)证书的, 得 1 分。

( 4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的, 得 1 分。

( 5 )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食堂(不含学校和医院)餐饮服务项目 (且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业绩的, 得 2 分。

2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 厨师长( 1 人,本小项满分 6 分)

( 1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 得 1 分。

( 2 )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 或 一级中式面点师证书的, 得 2 分。

( 3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健康管理师证书或公共营养师证书或营养配餐员(师)证书的, 得 1 分。

( 4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的, 得 1 分。

( 5 )在行政主管部门或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 主办的烹饪类比赛中获得荣誉(或奖项)的 , 得 1 分。

3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 其他人员(本小项满分 8 分;同一人员满足下列多项要求的,仅以最高分计取一次,不累计得分)

( 1 )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 一级的,得 2 分;二级的,得 1 分;三级的,得 0.5 分。满分 2 分(仅以最高级别计取一次,不累计得分)。

( 2 )具有中式面点师证书: 一级的,得 2 分;二级的,得 1 分;三级的,得 0.5 分。满分 2 分(仅以最高级别计取一次,不累计得分)。

( 3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健康管理师证书或公共营养师证书或营养配餐员(师)证书的, 得 1 分。

( 4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 国 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的, 得 1 分。

( 5 )在行政主管部门或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 主办的烹饪类比赛中获得荣誉(或奖项)的, 得 2 分。

注:( 1 )本项满分 2 1 分; ( 2 )上述涉及 人 员证书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 其中,学历证书须同时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 );上述涉及 人员业绩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业 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若合同中无法 体现人员姓名、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上述涉及人员荣誉或奖项的,投标文件中提供 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奖牌、奖杯不予认可) ,若材料中无法体现人员姓名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 )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投标人 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自 2022 年 3 月 1 日以来 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 条);( 4 ) “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 ” 以 “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 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 “ 离岸社团 ” 、 “ 山寨社团 ” 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5 )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6 )上述人员专岗专职,不得兼任。

0-2 1 分

投标人实力

投标人 自有或租赁 种(养)殖基地的, 得 3 分 ; 承诺中标后自有(或租赁) 种(养)殖基地的, 得 2 分 。

注:若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若为投标人租赁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如租赁合同( 或租赁协议 )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到期,中标人须及时延续租赁合同( 或租赁协议 )有效期;若为 投标人 承诺中标后自有(或租赁)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0-3 分

投标人荣誉或奖项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 得 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 协会(或学会)颁发的 餐饮类荣誉(或奖项)(如: “中国团餐百强企业”、“优秀团餐品牌”等) 的, 得 2 分。

注:( 1 )投标文件中提供 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奖牌、奖杯不予认可),若材料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 ) “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 ” 以 “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 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 “ 离岸社团 ” 、 “ 山寨社团 ” 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0-2 分

投标人业绩

1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就餐人数 300 人(及以上)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食堂(不含学校和医院)餐饮服务项目业绩的 , 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本小项满分 9 分。

注:( 1 )本项对已完成业绩和正在履约业绩均予以认可;( 2 ) 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就餐人数、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 4 )同一项目不同年度的业绩合同仅计取一次,不累计得分。

2 、上述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投标人 业绩中,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服务的食堂) 获得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食药监部门或卫生部门) 量化评分为 A 级的 , 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小项满分 3 分。

注:( 1 )所服务的食堂为已完成业绩和正在履约业绩均予以认可;( 2 )投标文件中提供 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若材料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对应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或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 )同一食堂不同年度的荣誉(或奖项) 可累计得分 。

0-1 2 分

更正 日期: 202 2 年 12 月 12 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1、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招标 文件实施 云上开标大厅 解密, 投标人 无需前往 开标 现场。

2、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 此公告视同 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与 招标 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 投标人 及时下载。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118号政务中心北楼403室

联系方式: 0551-63358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 7号楼

联系方式: 0551-662203 94 、 6622038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鲍工

联系方式: 0551-662203 94 、 66220387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7分3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2-12-12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2-12-1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附件:

0243更正公告(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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