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二期物业服务
- 2023-06-03
项目名称: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二期物业服务
项目编号: 2022BFAFZ02700
招标公司: 淮北师范大学
来源: 合肥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物业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二期物业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2BFAFZ02700
原公告日期:2022年11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二期物业服务第1、2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FZ02700
项目名称: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二期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详细审查和评分—评分内容中“项目经理”和“投标人及所管项目获奖”评分标准修改为以下内容: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项目经理
拟任项目经理(1人)满足下列要求:
(1) 男 57 周岁及以下, 女 52 周岁及以下 ,具有物业管理工作经验 ,得1分;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 3 分 ; 具有大专学历得 2 分; 具有高中(中专)学历得 1分 。满分 3 分。
(3)具有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给排水、暖通、电气系列)得 2分,具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 得1分 。 满分 2 分 。
(4) 具有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行业协会(学会)【 或教育后勤协会 、 高校后勤协会 (含 专业委员会 )】颁发的物业类荣誉。地市级及以上荣誉,每个得 2分;县(区)级荣誉,每个得1分。满分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下材料 :
(1)年龄要求: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 2 )工作经验:提供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单位出具的物业工作证明材料扫描件,须体现拟任项目经理姓名。
( 3 )职称、学历要求: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
( 4 )荣誉: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能体现人员姓名等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5 ) 投标人为拟任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即可)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具体证明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社保体现任一险种即可) 。
( 6 )协会(学会)级别以其登记备案的民政部门级别为准,协会(学会)须确保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可查询(投标文件中可无需提供查询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0- 9 分
投标人所管项目获奖
投标人 所管的物业管理项目(在管或已完成项目均可)获得政府部门 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行业协会(学会)【 或教育后勤协会 、 高校后勤协会 (含 专业委员会 )】 颁发的物业优秀 ( 示范类 ) 项目荣誉 。国家级荣誉每个得 4分;省级荣誉 每 个得 3分;地市级荣誉 每 个得 2分;县(区)级荣誉 每 个得 1分。 满分 12 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能体现关键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获奖项目 对应 合同扫描件。
( 3 )协会(学会)级别以其登记备案的民政部门级别为准,协会(学会)须确保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可查询(投标文件中可无需提供查询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0- 12 分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师范大学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路100号
联系方式:0516-3802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9分53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2-12-06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2-12-0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附件:
滨湖校区一期、二期物业服务-更正公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