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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10项发明专利权转让标的九:一种芳香族同分异构体2-羟基苯甲酸和3-羟基苯甲酸鉴别方法

  • 2024-10-25

项目名称: 安徽大学10项发明专利权转让标的九:一种芳香族同分异构体2-羟基苯甲酸和3-羟基苯甲酸鉴别方法

项目编号: GR2024AH1002101

招标公司: 安徽大学

来源: 合肥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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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 标的基本信息

* 标的资产信息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机构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AH1002101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项目名称 安徽大学10项发明专利权转让标的九:一种芳香族同分异构体2-羟基苯甲酸和3-羟基苯甲酸鉴别方法

转让底价(万元) 1

挂牌日期 2024-10-2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0-31

资产概述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安徽大学10项专利权:

标的一:专利号:202110397513.0;专利名称:一种区分高良姜素及其同分异构体黄芩素的方法

标的二:专利号:202010514151.4;专利名称:一种区分金属离子Al3+及Zn2+的方法

标的三:专利号:202110020421.0;专利名称:一种定量检测高铁酸钾的方法

标的四:专利号:202110020083.0;专利名称:一种定量检测高锰酸钾的方法

标的五:专利号:201910490809.X;专利名称:一种鉴别金属离子Fe3+及Ag+的方法

标的六:专利号:201910309352.8;专利名称:一种区分4-羟基香豆素(4-HC)及其同分异构体7-羟基香豆素(7-HC)的方法

标的七:专利号:201810256515.6;专利名称:一种区分8-羟基喹啉及其同分异构体4-羟基喹啉的方法

标的八:专利号:201810254803.8;专利名称:一种鉴别2-羟基-1,4-萘醌及其同分异构体5-羟基对萘醌的方法

标的九:专利号:201710125444.1;专利名称:一种芳香族同分异构体2-羟基苯甲酸和3-羟基苯甲酸鉴别方法

标的十:专利号:201710056538.8;专利名称:一种苯二酚同分异构体间苯二酚和对苯二酚的鉴别方法

2.根据安徽大学专利管理相关文件,并结合当前专利的技术成熟度情况,制定本次转让的挂牌价格;

3.本次转让专利包的发明人团队承诺为专利的落地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方式和费用根据具体落地需求另行商议;

4.意向受让方可联系转让方了解标的情况,联系人:陈宜,联系电话:18005561061

*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资产

其他说明信息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0-25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要信息披露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及该等材料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其已符合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参与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获得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准。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对转让标的进行再次信息发布。

3.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涉及登记或变更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因办理权证登记或变更手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在办理标的专利交割期间的过渡期内,转让方不再使用标的专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3.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3)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5.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6.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 0.3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安徽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2340000485002265R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6287 1614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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