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2023-05-17
项目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2023BFFFZ00514
招标公司: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来源: 合肥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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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项目登记 采购公告 答疑变更 中标结果 进场交易见证书 中标通知书 合同及履约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项目任务书信息
项目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人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地址: 市本级
财政委托编号: JC34010120230865号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 2023-04-10 13:03:26
公告正文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4日10点0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FFZ00514
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998.33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期满后,如中标人履约服务质量良好,经双方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续签后2年度合同(合同1年1签),且符合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11日09:00至2023年05月04日10:0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645。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4日10点0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3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168号
联系方式:13865996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26分29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4-10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4-10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6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原项目编号:2023BFFFZ00514
原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FFZ00514
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人员配备”中“项目管理人员(2人)”变更为“1、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2.具有党政机关物业管理项目经验,且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2.本项对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正在履约业绩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业绩正在履约且情况良好的证明;履约完成的,同时提供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证明等);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如无法体现项目类型、人员信息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5.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五险其中之一即可”。
2.本项目评分细则中“荣誉”项变更为“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含在管)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消防类表彰的:(1)地市级及以上的,得2分;(2)县(区)级的,得1分。注:第1小项满分2分。获得多个荣誉的不累计计分,仅按最高级别荣誉计分一次。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安保(含平安)类荣誉的:(1)县(区)级的,得1分;(2)地市级及以上的,得2分。注:第2小项满分2分,获得多个荣誉的不累计计分,仅按最高级别荣誉计分一次。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含在管)获得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明单位荣誉(或奖项)的:(1)县(区)级的,得1分;(2)地市级及以上的,得2分。注:第3小项满分2分,获得多个荣誉的不累计计分,仅按最高级别荣誉计分一次。4.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荣誉奖项的:(1)县(区)级的,得1分;(2)地市级及以上的,得2分。注:第4小项满分2分,获得多个荣誉的不累计计分,仅按最高级别荣誉计分一次。5.除上述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荣誉(奖项)外,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荣誉)的:(1)县(区)级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2)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第5小项满分6分。6.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人员中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或先进)类个人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注:同一人同时获多个荣誉的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等关键评审信息的,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奖项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政府部门视为地市级,以此类推;(3)针对政府部门所颁发荣誉,对政府部门下辖科室、部门颁发的荣誉均不予计分,表彰函、表扬信、评价函均不予认可;(4)如为投标人拟派人员获奖,则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五险其中之一即可。(5)若为投标人所管项目获奖,则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3.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智慧物业”第1项变更为“1.投标人为本项目每提供1个智慧物业管理相关软件的(不限于以下功能:设备远程监控平台、设施设备巡检、报事报修、安全巡查、数据平台、考勤管理、维修调度等服务功能等),并附应用于本项目的实用说明的,得1分,最高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及应用于本项目的实用说明”。
4.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业绩”项变更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物业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10分。注:1.本项对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正在履约业绩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业绩正在履约且情况良好的证明;履约完成的,同时提供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证明等);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如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4.同一业主单位的不同年度的多个业绩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
5.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人员配备”中“其他人员((除项目管理人员2人外)”第4项变更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作业)每人得1分,最高得6分。”
6.本项目评分细则中“物业管理质量目标及承诺”项变更为“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质量目标及承诺,以及若不能达到投标文件中所作出的承诺时愿意接受的有关惩罚和补救途径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系统、科学、完整,包括高标准、高水平管理措施,管理重点、难度的分析,具体管理深度和广度的做法,能够完全的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2.方案的管理措施及以管理重点、难度的分析等细节待完善,但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合理性的,得3分;3.方案基本符合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1分;4.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7.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05月16日14点00分。
8. 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通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168号
联系方式:13865996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22分2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4-28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4-2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2分
附件: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0230428).pdf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简号: 2023BFFFZ00514
采购人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财政委托编号: JC34010120230865号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万元): 998.3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PPP项目 : 否
监督部门编号: 11340100MB1683202M 监督部门名称: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 2023-04-10 13:03:26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1小时55分3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4-10
* 交易中心审核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4-10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55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