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涡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涡阳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二次
- 2024-10-17
项目名称: 涡阳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二次
项目编号: 2024DFWGZ02246
招标公司: 安徽涡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来源: 合肥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涡阳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二次
原项目编号:2024DFWGZ02246
原公告日期:2024-10-12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关于涡阳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EPC二次的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涡阳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EPC二次(招标项目编号:2024DFWGZ02246/JG2024-09-2060)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答疑。此次澄清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一、 问:招标文件 P49页商务及技术详细评审标准2.2.3(1)条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具有单项合同工程费用1亿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现提供联合体业绩,合同工程费用1亿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是否认可?
答:如提供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工程量清单或承担合同工程量大于等于 1亿元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 商务及技术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提供我司与同类型公司联合体中标、中标金额及总合同工程费用 1亿元以上的联合体业绩,但因招标人要求分开签订合同,且每个合同上有明确总合同金额及分项合同内容的,是否认可?
答: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需提供单项合同工程费用 1亿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提供评标委员会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 问:商务及技术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 EPC业绩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四、招标文件 P23页附录四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中“2、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删除。
五、 招标文件 P80 页 “(4)被替换的项目班子人员不得再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和管理,若发现须再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等同于替换金额。”删除。
六、招标文件 P90页“发包人要向司法机关报告,一旦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参与发包人的任何招投标项目。”删除。
招标人:安徽涡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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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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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年 10 月 17 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9分21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10-17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0-1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附件:
答疑附件.pdf 20241017105330答疑澄清_签章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