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期)(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_合肥政府采购网
- 2023-04-26
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期)
项目编号: 2021BFFBZ02329
招标公司: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 合肥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备品备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的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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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澄清/变更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进场交易见证书 合同及履约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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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 |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5-12 09:27:37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期)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1年度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期)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BFFBZ02329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BFFBZ02329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
2.6 招标项目规模: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
2.7合同估算价:2015万元。其中维保费用(固定总价)限价1699万元;备品备件(据实结算)限价316万元。
2.8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1年12月1日
2.9 服务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10招标范围: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33个车站、3座主变电所、区间风井、磨店车辆段各单体、翡翠湖停车场各单体以及区间隧道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的维保
2.11项目类别:服务
2.12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或机场或火车站或港口或商场)工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维保的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
(1)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4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7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0日00:00至2021年11月03日24: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29,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9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4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胡传东
电 话:0551-62662869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29,6622383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12476391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23701021000135582255062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4001468608059666888-211620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期)
原项目编号:2021BFFBZ02329
原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 3 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项目( 二 期)补疑 1
项目编号: 2021BFFBZ02329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书)。
疑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129号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并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应急管理部 2021年8月17日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7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于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第十三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并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依据以上文件,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是否应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修改为具备相应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2 . 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5.1.5人员配置及要求“项目组其他成员” (2)所配人员中具备消防维保技术人员初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资格证书员工达到15人,其中中级不少于3人;
疑问: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2019年6月26日应急消【2019】154号关于贯彻实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通知内容“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和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应持有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依据以上文件,是否应修改为消防维保技术人员均应具备中级技能等级资格证书。
答: 不予修改, 按招标文件执行。
3. 招标文件没有说明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控制器设备的品牌国产型还是进口型?
答:正线车站、停车场、场段为进口设备,主所为国产。
4. 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为空白页是填写什么内容?
答:本项目无开标一览表,对开标一览表不作要求。
5. 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信息栏备注填写什么内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 分项报价维保服务费是否只需报固定总价无需明细?
答:不需要
二、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 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1)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书)” 变更为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2. 招标文件中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人员资质 原为 为:
人员资质
4 分
1 .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 2 分。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现变更为:
人员 资质
2分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3. 招标文件中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气瓶检测方案 原 为:
气瓶检测方案
8 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气瓶检测方案进行综合考虑。 方案中要明确工作时间安排、人员组织、材料工器具配置、工作开展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处理等内容。
操作性、针对性强,得 4 < F ≤ 8 分;
操作性、针对性较强,得 1 < F ≤ 4 分;
其他,得 0 < F ≤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现变更为:
气瓶检测方案
10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气瓶检测方案进行综合考虑。 方案中要明确工作时间安排、人员组织、材料工器具配置、工作开展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处理等内容。
操作性、针对性强,得 5 < F ≤ 10 分;
操作性、针对性较强,得 1 < F ≤ 5 分;
其他,得 0 < F ≤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招标文件中原“5.1.5 人员配置及要求中项目经理”改为:
1
项目
经理
(1)消防工程、建筑智能、机电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凭;
(2) 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 3 )具有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1人(不允许外聘、返聘或退休人员)
(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境内的城市轨道交通(或机场或火车站或港口或商区或厂房)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维保。
(2)具有3年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或地下工程或楼宇或大型企业的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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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扫描件和社保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其他资格要求、经历及业绩要求证明材料、社保证明( 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等材料中标后供招标人复核,若逾期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延期部分内容
1.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原为: 2021年 11 月 9 日 10:00,现延期至2021年 12 月 1 日 1 0 :00。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截止时间原为 : 2021年 11 月 3 日 24:0 0, 延期至 2021年 11 月 25 日 24:0 0 。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 2021年 11 月 22 日 17:30 。
4. 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 14 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 17号
联系人:胡传东
联系方式: 0551-62662869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0551-66223929、66223831
附件: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期)补疑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期)
原项目编号:2021BFFBZ02329
原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 3 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项目(第 二 期) 补疑 1
项目编号: 2021BFFBZ02327
本项目延期开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 17号
联系人:胡传东
联系方式: 0551-62662869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0551-66223929、66223831
附件: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期)补疑1.pdf
合肥市轨道交通 3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 3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期)
项目编号: 2021BFFBZ02329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0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合肥市轨道交通 3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期)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 59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零捌拾捌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 10889999 元)
质量:合格
工期: 730天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 服务 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 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 : 胡传东
联系方式: 0551-6266286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朱儒硕 联系电话 :0551-66223929、66223831
公示期: 2021年12月01日至2021年12月0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1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期)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2021BFFBZ02329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期)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公示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仟零捌拾捌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10889999.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宋晓娟,胡传万,王玲,周吉玉,周琴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