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7年合肥市瑶海区公园(游园)广场绿化养护,环卫保洁等多位一体服务(龙岗区域)
- 2024-04-29
项目名称: 2024-2027年合肥市瑶海区公园(游园)广场绿化养护,环卫保洁等多位一体服务(龙岗区域)
项目编号: 2024AYYFZ00026
招标公司: 合肥市瑶海区公园管理处
来源: 合肥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环卫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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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7年合肥市瑶海区公园(游园)广场绿化养护、环卫保洁等多位一体服务(龙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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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4-2027年合肥市瑶海区公园(游园)广场绿化养护、环卫保洁等多位一体服务(龙岗区域)
原项目编号:2024AYYFZ00026
原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024AYYFZ00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4-2027年合肥市瑶海区公园(游园)广场绿化养护、环卫保洁等多位一体服务(龙岗区域)
首次公告日期: 202 4 年 4 月 18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本项目原采购 文件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2.3详细审查 ” 的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中 “(2)续签合同不予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只计取2个业绩。” 现变更为 “(2)续签合同不予重复计分, 本项最多只计取 3 个业绩。 ”
2、 本项目原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中“合同履行期限:1095日历天” 现变更为 “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
更正日期: 202 4 年 4 月 29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中“投标人业绩”现提出如下疑问:
疑问 1:道路绿化养护、口袋公园、零星小游园等养护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 本项目为公园(游园)广场多位一体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为公园(游园)、广场绿化养护管理,因此道路绿化养护、街边后排绿地、零星游园养护类业绩不予认可;
口袋公园及综合管养类业绩中公园(或游园或广场或城市公共枢纽区域类)养护业绩予以认可,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相关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内容中须能体现相关公园或游园或广场或城市公共枢纽区域类性质等评审因素)。
疑问 2:城市公共枢纽区域类业绩范围包括哪些内容,请予以明确。
答:城市公共枢纽区域类管养服务业绩包括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区域(如火车站、高铁站等)、城市旅游景点等公共区域绿化管养业绩。
疑问 3:如我公司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为正在履约业绩或已完成业绩是否均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为正在履约业绩或已完成业绩均予以认可。
疑问 4:我公司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是否予以重复计分?
答: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分。
2、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中“项目负责人业绩”现提出如下疑问:
疑问 1: 如我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为正在履约业绩或已完成业绩是否均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为正在履约业绩或已完成业绩均予以认可。
疑问 2:我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是否予以重复计分?
答: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可重复计分。
疑问 3:我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内容中包含游园或广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中“投标人荣誉”现提出如下疑问:
疑问 1:我单位承接的公园养护项目,养护范围内包含2个公园绿化养护,其中有一个公园绿化养护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荣誉或奖项为公园(或游园或广场或城市公共枢纽区域类)养护项目类荣誉或奖项予以认可。
4、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中“人员配备”现提出如下疑问:
疑问 1:我公司提供的人员职称证书专业为风景园林施工专业及园林景观专业是否予以认可?
答:上述专业均予以认可。
疑问 2:我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我单位分公司的人员名单及社保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社保证明材料。
5、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中“设施设备”现提出如下疑问:
疑问 1:投标文件是否可以不提供“设施设备”要求的车辆的相关材料(购置发票、行驶证和保险单),而仅仅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配置?请明确。
答: 予以认可, 投标文件中 须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注: (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投标 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 投标人 无需前往 开标 现场。
(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 投标人 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公园管理处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 593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 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联系方式: 0551-6449 8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 551-64498664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5分0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4-29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4-2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附件: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