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 2023-12-18
项目名称: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23BFAFN02765
招标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合肥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物业服务项目
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答疑变更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BFAFN02765
原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AFN02765
项目名称: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四章具体评分细则 “供应商(或所管项目)荣誉或奖项”中的第1项,现更正为: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或供应商所管项目(含在管)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文明单位类荣誉的:省级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荣誉得5分;地市级的,每提供1个荣誉得3分。(本小项满分8分)”
注:
( 1)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若材料中无法体现荣誉或奖项类型、时间等关键评审要素的,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2)若为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文明单位类荣誉的,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的扫描件;
( 3)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 4)荣誉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荣誉的视为地市级,以此类推。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697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4分11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12-18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2-1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附件: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pdf